日前,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全国第二批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对2007年以来全国72个试点地区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对试点工作突出的12个地区进行通报表扬。
在北京市开展试点工作的区县中,海淀区成为唯一一个受到环境保护部通报表扬的区县,充分肯定了海淀区在创建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区工作中所做的努力。
海淀区在创建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区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因地制宜:
1、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监察体系;
2、培养了一支高素质的生态环境监察执法队伍;
3、开展了“城乡结合、预防先行、部门联动”的系列行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在环境保护部的评审验收中,我区的试点工作得到了评审验收小组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评价,并被环境保护部评为第二批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先进典型。